会员制度

(只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 第一部分 会员条款和细则

1、个人信息收集声明

1.1 本公司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台湾法律除外)的规定收集、 使用会员的个人资料。除非另有规定,本公司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和交易会员的个人资料。本公司保证按现有和可获得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水平采取一切适当的技术上和组织上的措施防止会员的个人资料为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或使用。

1.2 本公司向会员收集的个人资料可能被用于日常运作、会员帐户及记录的行政管理、研究和开发、广告宣传、市场营销、公关及直接促销(包括联合营销)、向会员提供新闻及信息、身份识别、处理采购 订单,或提供货品、服务、福利、优惠、促销或其他为会员量身定制的服务,或筹款、数据及数据库的行政管理;以及经会员确认和同意的与前述相关的或衍生的一切其他用途。

1.3 本公司保证仅在合法的必要的范围内披露会员的个人信息。在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个人信息(私隐) 条例的豁免条款容许披露,或者是(经法律法规允许)有必要作出披露以维护公共安全、紧急避险、基于学术研究或社会公共利益目的时,本公司将根据中国法律要求或应任何政府部门、监管机关、执 法机构或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披露会员的个人信息。本公司不会为以此方式披露会员的个人 信息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会籍条款

会籍永久有效,于成功由本公司核准申请或会籍升级之日起生效(以本公司纪录为准)。

3、定义

3.1“本公司会员制度”是指由本公司实施管理和运营,由本公司及其合作伙伴共同参与的会员内容。 在该制度下,会员的有效消费可以累积有效消费额,根据会员的有效消费额,本公司及其合作伙伴根据会员制度向会员不时给予任何奖赏、服务、福利、促销推广、礼遇、优惠或类似项目(合称“奖赏”)。该会员制度,本公司将不时予以更新且毋须事先通知,具体内容亦可登陆本公司微信公众号查阅最新规定。3.1.2 “不当行为”及/或“欺诈”包括但不限于:(1)在本公司积分平台上发布违法言论;(2)以虚假的 个人信息申请会籍;(3)向他人销售和/或购买本公司积分;(4)向本公司及其合作伙伴提供虚 假的凭证(例如,电子会员卡、身份证件等)以及(5)违反不时更新的本公司会员制度的其他行 为。

3.2 会籍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或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注册会员。同时,法定监护人应接受本细则。若不符合上述条件,本公司有权采取终止注册程序或注 销会员资格等必要措施,本公司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 会员申请者确认申请会籍时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应真实有效。若会员的联系方式或个人 信息发生变动,会员应及时进行个人信息更新。若因个人信息、联系方式错误或未及时更新导致相关会员权益及福利遭受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人能以下述方法申请获得本公司会籍: 申请人可于任何一间位于中国大陆地区的本公司分店,通过扫描本公司官方微信二维码申请入会;

4、 声明

4.1 本公司及其雇员、附属公司、代理、供货商、合作机构,按本制度列明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受市场环境、品牌策略等因素影响,部分参与商户可能增订适用于会员的有关优惠的额外条件。会员同意遵守并满足该等有关优惠的额外条件。

5、其他条款

5.1 本公司有权不时修改和/或增订有关会籍、积分的条款和细则,具体以最新发布的内容为准。

5.2 本公司有权在任何时间全权自行决定转移、转让、接收、分包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制度中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且毋须事先取得会员的同意。

6、治法和司法管辖权 条款将受中国大陆地区法律管辖。各方谨此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国大陆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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